大家好,我是小新,我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。诉讼时效第几条,诉讼时效规定第一条很多人还不知道,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!
1、民法通则
2、第一百三十五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,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。
3、 第一百三十六条 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:
4、 (一)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;
5、 (二)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;
6、 (三)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;
7、 (四)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。
8、 第一百三十七条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。但是,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,人民法院不予保护。有特殊情况的,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。
9、 第一百三十八条 超过诉讼时效期间,当事人自愿履行的,不受诉讼时效限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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